學與教

公民、經濟與社會

宗旨


  • 幫助學生正面認識 自 己 和 別 人 ,培 養良好品格, 提升能力以應 付日常和未來的挑戰,把握機遇,並追求目標及實踐抱負;
  • 培育學生成為有識見及負責任的公民,尊重法治、認同國民身份,並為社會和國家的福祉作出貢獻;
  • 加強學生對國家和本地的經濟和社會事務的認識,培養家國情 懷;
  • 幫助學生了解國家,加強國家觀念和對國家的歸屬感;以及
  • 培養學生對本地、國家及當代世界的課題的關注,明白我國及其他國家如何透過合作共同應對全球性問題,拓闊世界視野。

 

學習目標


學習目標公民、經濟與社會課程的學習目標是幫助學生:

知識和理解方面

  • 根據正確、建基於事實的資訊進行討論,以對課題建立整全、 客觀的認識;
  • 了解、接納、欣賞和 愛護 自己和別人,過健康、積極、勤奮、有 意義的生活;
  • 了解個人在社會和國家的角色和權責,包括尊重法治、遵守法 律、履行公民責任;
  • 掌握正確的個人理財知識;
  • 了解政府管理公共資源的基本原則和公共財政政策;
  • 了解國家和香港經濟的特點和概況;
  • 明白《 中 華人 民 共 和國 憲 法》(《 憲 法》)和《中 華 人民 共 和國 香 港特 別 行政 區 基本 法》(《基 本 法》)共 同構 成 香港 特 別行 政區 的 憲制基礎,並了解《基本法》規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 的基本特點;
  • 了解國家政治體制的基本特點;
  • 認識國家安全的含意,明白《香港國安法》對維護國家安全的 重要性;
  • 了解世界各地之間的聯繫和相互依存的關係,明白應對全球性 問題需要各國互相合作;

 

技能方面

  • 建基小學階段的學習,進一步發展各種生活技能; 
  • 反思個人行為,持守和踐行正確價值觀,加強自我改進的能力
  • 發展維持良好人際關係的技能;
  • 發展處理和詮釋與經濟表現指標和趨勢相關的數據、統計表及 資料的能力;
  • 對配合課程、已成熟的當代課題作出具識見的分析及合乎法理 情的判斷;
  • 發展和綜合應用各項共通能力,包括溝通能力、數學能力、運 用資訊科技能力、自我管理能力、自學能力、協作能力、慎思 明辨能力、創造力和解決問題能力;

 

價值觀和態度方面

  • 重視家庭的價值, 愛護家人;
  • 理 解 、尊重和欣賞不同的文化、觀點及生活方式,支持多元共 融社會的發展;
  • 發展和培養恰當的金錢價值觀和 負責的理財態度;
  • 關心社會,以理性、守法 、具誠信 和負責任的態度服務 他人和 社區,以及在日後為社會的建設和發展作出貢獻;
  • 認 同 國民身份,加強國家觀念,關心國家發展,以及在日後為 國家的建設和發展作出貢獻;
  • 具備 世界視野,關心人類共同福祉;以及
  • 建 立 正確的價值觀和態度, 發展人文素養, 成為對社會、國家 和世界有認識、負責任的公民。

 

科任教師


蔡秋霞、陳偉樂、梁永立、簡仲威 (科主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