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/12/98 E 字典 題:生產者剩餘 內文:   消費者在購買貨品及服務時,會獲得消費者剩餘。那麼商店是否要將貨品及服務「蝕」賣給消費者?當然不會,商戶或賣方在賣買交易過程中,也會獲得利益--生產者剩餘(Producer Surplus)。如無利可圖,誰會願意做「蝕」本生意,「就算唔賺,至起碼也要打個和(成本等利潤)」。   生產者剩餘,是賣方在提供貨品或服務,所願意收取的最低的價格,與真正在市場所收取的價格之差額。   由於供應者或商戶不知道消費者的需求曲線,故只可以劃一的價格將貨品或服務出售。但事實上,供應者提供每一個單位的貨品或服務,所願意收取的價格都是不同的,你要。   例如,甲是窩夫店的店主,他將窩夫售價訂為每件 $5,乙會買 3 件,合共 $15。但如何要窩夫店 撰文:李少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