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 濟 解 釋 : 社 會 成 本 與 界 外 效 應 日期 : 2002年03月13日

    庇 古 傳 統 的 看 法 , 是 私 人 成 本 若 與 社 會 成 本 有 分 離 , 是 市 場 的 失 敗 ( market failure ) , 政 府 要 干 預 。 奈 特 的 回 應 , 是 沒 有 市 場 ( 不 收 費 ) 是 因 為 沒 有 私 產 , 所 以 整 個 問 題 不 是 市 場 的 失 敗 , 而 是 政 府 不 推 行 私 產 的 失 敗 。

    近 代 的 經 濟 發 展 學 說 起 於 一 九 四 八 年 , 蜜 蜂 的 例 子 一 九 五 二 年 出 現 , 而 在 那 學 說 中 社 會 與 私 人 的 成 本 或 利 益 的 分 離 是 個 重 要 話 題 。 這 樣 , 蜜 蜂 及 其 他 幾 個 例 子 就 把 經 濟 學 搞 得 天 翻 地 覆 。

    一 家 工 廠 的 生 產 成 本 下 降 , 可 能 使 這 工 廠 之 外 的 其 他 廠 商 的 成 本 也 下 降 ; 一 家 工 廠 對 生 產 要 素 的 需 求 增 加 , 可 能 使 其 他 廠 商 的 成 本 上 升 。 這 是 有 名 的 external economies 與 external diseconomies , 不 一 定 牽 涉 到 私 人 與 社 會 的 成 本 或 收 益 有 所 分 離 。



卷 三 制 度 的 選 擇
第 一 章 高 斯 定 律
第 二 節 : 庇 古 的 公 路 與 奈 特 的 回 應

在 私 人 成 本 與 社 會 成 本 分 離 的 話 題 上 , 庇 古 採 用 的 最 精 彩 的 例 子 , 是 關 於 公 路 的 使 用 的 。 且 讓 我 把 這 例 子 修 改 得 清 楚 一 點 以 饗 讀 者 。
有 甲 、 乙 兩 條 公 路 , 都 是 從 A 市 到 B 市 去 的 。 甲 路 平 坦 而 狹 窄 ; 乙 路 崎 嶇 不 平 , 但 很 寬 闊 。 前 者 車 行 得 快 , 後 者 車 行 得 慢 。 駕 駛 的 人 要 節 省 時 間 , 會 選 用 甲 路 。 但 多 人 選 用 甲 路 , 擠 塞 就 出 現 了 。 每 個 駕 駛 者 用 甲 路 , 都 輕 微 地 阻 慢 了 其 他 的 車 輛 , 但 駕 駛 者 只 考 慮 自 己 的 時 間 , 不 關 心 阻 慢 了 他 人 。 我 阻 你 , 你 阻 我 , 各 顧 各 的 時 間 成 本 , 不 管 阻 礙 他 人 的 。 私 人 成 本 於 是 與 社 會 成 本 有 分 離 。
甲 路 狹 窄 , 擠 塞 愈 來 愈 甚 , 到 了 某 一 點 有 些 車 輛 就 會 轉 用 乙 路 了 。 乙 路 雖 然 崎 嶇 , 但 寬 闊 , 不 會 有 擠 塞 。 在 均 衡 點 上 , 不 考 慮 舒 適 , 用 甲 路 與 用 乙 路 的 駕 駛 時 間 會 相 同 。 那 是 說 , 甲 路 擠 塞 的 駕 駛 時 間 會 與 乙 路 崎 嶇 但 不 擠 塞 的 駕 駛 時 間 相 同 。
有 趣 的 問 題 來 了 , 如 果 政 府 強 迫 一 部 分 車 輛 從 甲 路 轉 用 乙 路 , 這 些 車 輛 是 完 全 沒 有 損 失 的 。 這 是 因 為 乙 路 沒 有 擠 塞 , 轉 用 乙 路 與 有 擠 塞 的 甲 路 的 駕 駛 時 間 相 同 。 但 一 部 分 車 輛 從 甲 轉 乙 , 剩 下 來 用 甲 路 的 車 輛 會 因 為 減 少 了 擠 塞 而 得 益 。 沒 有 人 受 損 , 但 留 用 甲 路 的 得 益 , 社 會 的 利 益 顯 然 是 改 進 了 。 這 改 進 是 因 為 用 甲 路 的 車 輛 某 部 分 不 被 強 迫 轉 用 乙 路 之 前 , 互 相 擠 塞 , 各 自 為 戰 , 使 私 人 的 時 間 成 本 與 社 會 的 時 間 成 本 有 了 分 離 。
庇 古 的 建 議 很 簡 單 。 不 用 強 迫 車 輛 從 甲 轉 乙 , 但 用 甲 路 的 要 被 抽 稅 。 他 說 有 一 個 理 想 的 稅 , 不 僅 使 某 些 車 輛 自 動 地 轉 用 乙 路 , 而 留 下 來 交 稅 用 甲 路 的 , 私 人 時 間 成 本 會 與 社 會 時 間 成 本 相 同 。



庇 古 的 公 路 例 子 發 表 於 一 九 二 ○ 年 , 一 九 二 四 年 奈 特 ( F.H. Knight, 1885-1972 ) 作 出 回 應 , 正 確 精 彩 。 奈 特 說 庇 古 的 公 路 分 析 完 全 沒 有 錯 , 問 題 是 庇 古 的 公 路 不 是 私 產 。 如 果 甲 路 是 私 產 , 業 主 會 選 出 一 個 「 理 想 」 的 使 用 公 路 收 費 , 與 庇 古 的 理 想 稅 收 完 全 一 樣 。 這 是 說 , 私 人 成 本 與 社 會 成 本 之 所 以 有 分 離 , 是 因 為 公 路 沒 有 私 有 產 權 。 庇 古 傳 統 的 看 法 , 是 私 人 成 本 若 與 社 會 成 本 有 分 離 , 是 市 場 的 失 敗 ( market failure ) , 政 府 要 干 預 。 奈 特 的 回 應 , 是 沒 有 市 場 ( 不 收 費 ) 是 因 為 沒 有 私 產 , 所 以 整 個 問 題 不 是 市 場 的 失 敗 , 而 是 政 府 不 推 行 私 產 的 失 敗 。
奈 特 是 個 重 要 的 經 濟 學 者 , 沒 有 拿 得 諾 貝 爾 獎 怎 樣 也 說 不 過 去 ( 雖 然 他 有 五 個 學 生 獲 該 獎 ) 。 他 那 一 九 二 四 年 的 鴻 文 是 他 的 代 表 作 , 在 重 點 上 提 出 了 四 十 六 年 後 的 高 斯 定 律 ! 但 為 什 麼 奈 特 那 樣 重 要 的 提 點 , 在 行 內 被 漠 視 了 , 大 家 還 繼 續 在 社 會 成 本 的 話 題 上 吵 呀 吵 的 ?
有 兩 個 原 因 。 其 一 是 奈 特 的 行 文 不 容 易 讀 。 他 的 文 字 雖 然 有 千 鈞 之 力 , 但 就 是 不 容 易 讀 得 懂 。 一 個 偉 大 的 思 想 家 , 表 達 不 夠 明 朗 可 能 要 付 出 很 大 的 代 價 。 其 二 是 悲 哀 的 。 庇 古 沒 有 回 應 奈 特 的 鴻 文 。 他 只 是 把 公 路 的 例 子 在 跟 而 來 的 《 福 利 經 濟 學 》 一 書 的 再 版 中 刪 除 。 這 刪 除 似 是 逃 避 了 。 一 子 錯 , 滿 盤 皆 落 索 。 公 路 的 例 子 錯 了 , 其 他 類 同 的 例 子 又 有 什 麼 作 為 呢 ? 作 為 是 有 的 。 其 他 例 子 把 社 會 成 本 的 辯 論 拖 長 了 四 十 多 年 , 愈 吵 愈 烈 , 要 到 高 斯 一 九 五 九 年 選 用 另 一 個 例 子 才 立 竿 見 影 。 這 是 後 話 。



第 三 節 : 蜜 蜂 惹 來 的 爭 議
雖 然 庇 古 在 他 的 巨 著 中 提 出 多 個 私 人 成 本 與 社 會 成 本 分 離 的 例 子 , 但 奇 怪 地 到 了 五 十 年 代 初 期 , 經 濟 學 行 內 盛 傳 的 例 子 只 有 米 爾 的 燈 塔 與 庇 古 的 工 廠 。 這 使 好 些 學 者 認 為 有 社 會 成 本 問 題 的 情 況 不 多 , 市 場 失 敗 的 機 會 不 大 。 然 而 , 一 九 五 二 年 , 英 國 的 米 德 ( J.E.Meade ) 提 出 了 蜜 蜂 的 例 子 , 社 會 成 本 的 問 題 又 熱 鬧 起 來 了 。
當 時 經 濟 發 展 的 學 說 正 在 興 起 , 社 會 成 本 的 概 念 與 發 展 有 關 連 , 火 上 加 油 , 搞 得 經 濟 學 風 起 雲 湧 , 而 到 了 五 十 年 代 後 期 , 社 會 成 本 問 題 就 變 為 界 外 效 應 ( externality ) 問 題 , 數 之 不 盡 的 「 界 外 」 名 稱 目 不 暇 給 。 我 當 時 是 學 生 , 被 弄 得 團 團 轉 。 後 來 在 一 九 六 九 年 我 大 發 牢 騷 , 手 起 刀 落 , 把 界 外 效 應 殺 下 馬 來 。 這 是 後 話 。
米 德 的 例 子 , 是 養 蜂 人 的 蜜 蜂 飛 到 隔 鄰 的 蘋 果 園 採 蜜 , 不 用 付 價 給 果 園 的 主 人 , 後 者 所 種 的 果 樹 數 量 就 會 少 於 花 蜜 可 以 收 費 的 情 況 。 這 是 無 效 率 , 政 府 應 該 補 貼 ( subsidize ) 給 果 園 , 鼓 勵 多 植 樹 。 另 一 方 面 , 蜜 蜂 採 蜜 之 際 , 無 意 間 把 花 粉 傳 播 , 使 果 花 結 子 的 數 量 增 加 。 但 果 園 的 主 人 沒 有 給 錢 養 蜂 的 購 買 蜜 蜂 傳 播 花 粉 的 服 務 。 這 樣 , 在 邊 際 上 蜜 蜂 的 飼 養 就 過 少 了 。 從 社 會 的 角 度 看 也 是 無 效 率 , 政 府 也 應 該 補 貼 給 養 蜂 者 多 飼 養 。
我 們 不 難 明 白 蜜 蜂 的 例 子 發 表 後 就 立 刻 大 名 遠 播 。 蜜 蜂 的 翻 飛 , 襯 托 大 自 然 的 風 和 日 麗 , 而 又 那 樣 新 奇 , 怎 會 不 觸 發 經 濟 學 者 的 想 像 力 ? 另 一 方 面 , 近 代 的 經 濟 發 展 學 說 起 於 一 九 四 八 年 , 蜜 蜂 的 例 子 一 九 五 二 年 出 現 , 而 在 那 學 說 中 社 會 與 私 人 的 成 本 或 利 益 的 分 離 是 個 重 要 話 題 。 這 樣 , 蜜 蜂 及 其 他 幾 個 例 子 就 把 經 濟 學 搞 得 天 翻 地 覆 。 在 討 論 這 個 不 幸 的 發 展 之 前 , 我 要 先 說 一 個 閒 話 。



一 九 七 二 年 , 我 在 華 盛 頓 州 有 世 界 蘋 果 之 都 之 稱 的 Wenachee 市 一 帶 作 了 養 蜂 與 果 園 的 實 地 調 查 , 只 三 個 月 就 大 功 告 成 , 於 七 三 年 發 表 了 《 蜜 蜂 的 神 話 》 。 其 結 論 是 , 不 僅 蜂 主 與 園 主 有 花 粉 傳 播 的 服 務 合 約 與 蜜 蜂 採 花 蜜 的 合 約 , 而 且 價 格 釐 定 的 精 確 不 亞 於 市 場 一 般 的 其 他 物 品 。 我 調 查 了 不 同 的 季 節 ( 春 季 需 要 花 粉 傳 播 服 務 , 夏 季 盛 產 花 蜜 ) 與 不 同 的 植 物 ( 服 務 的 需 求 與 花 蜜 的 供 應 不 同 ) 。 租 用 蜜 蜂 服 務 以 每 箱 算 , 金 錢 租 值 是 以 花 蜜 回 報 少 為 高 , 花 蜜 回 報 多 為 低 , 而 同 一 季 節 , 不 同 用 途 的 平 均 租 值 ( 服 務 收 費 加 花 蜜 所 值 ) 大 致 一 樣 。 在 夏 天 , 不 用 服 務 但 有 花 蜜 回 報 的 , 租 值 是 負 值 ( 蜂 主 要 交 租 給 園 主 , 也 是 每 箱 算 ) 。
這 篇 推 翻 米 德 的 蜜 蜂 例 子 的 文 章 是 意 外 的 收 穫 。 學 術 生 涯 四 十 年 , 只 有 這 一 次 , 幾 個 月 的 功 夫 就 輕 而 易 舉 地 發 表 了 一 篇 數 十 年 來 常 被 引 用 的 文 章 。 這 可 見 研 究 的 回 報 , 也 要 論 碰 巧 。 我 幸 運 過 一 次 , 但 遠 不 及 高 斯 的 音 波 頻 率 研 究 那 樣 幸 運 。 這 是 後 話 。
回 頭 說 經 濟 發 展 學 說 與 蜜 蜂 的 關 係 , 就 沒 有 那 樣 幸 運 了 。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後 , 相 對 上 美 國 非 常 富 有 , 而 落 後 的 貧 窮 國 家 所 在 皆 是 。 落 後 之 邦 怎 樣 才 會 有 可 觀 的 經 濟 發 展 , 才 可 以 不 向 美 國 乞 憐 , 是 熱 門 的 話 題 。 洛 克 斯 ( R. Nurkse ) 於 一 九 四 八 年 出 版 了 《 落 後 國 家 積 聚 財 富 的 困 難 》 ( Problems of Capital Formation in Underdeveloped Countries ) 一 書 , 經 濟 發 展 學 說 就 興 起 了 , 極 盛 大 約 十 五 至 二 十 年 。
這 發 展 學 說 的 重 心 問 題 , 是 政 府 要 鼓 勵 哪 一 種 投 資 才 可 以 促 進 經 濟 的 增 長 率 。 答 案 的 一 個 重 點 , 是 經 濟 發 展 的 投 資 要 重 於 社 會 的 成 本 與 收 益 , 而 不 單 顧 私 人 的 成 本 與 收 益 。 一 項 私 人 的 投 資 , 要 注 意 的 是 沒 有 算 在 私 人 成 本 之 內 的 對 社 會 的 損 害 , 或 沒 有 算 在 私 人 收 益 之 內 的 社 會 收 益 。



想 當 年 , 什 麼 要 算 什 麼 要 不 算 是 複 雜 的 話 題 , 眾 說 紛 紜 , 莫 衷 一 是 。 因 為 社 會 是 個 人 之 外 , 社 會 成 本 問 題 就 成 為 界 外 效 應 ( external effects 或 externalities ) 之 說 。 界 外 的 話 題 始 於 馬 歇 爾 。 分 析 成 本 , 一 家 工 廠 的 生 產 成 本 下 降 , 可 能 使 這 工 廠 之 外 的 其 他 廠 商 的 成 本 也 下 降 ; 一 家 工 廠 對 生 產 要 素 的 需 求 增 加 , 可 能 使 其 他 廠 商 的 成 本 上 升 。 這 是 有 名 的 external economies 與 external diseconomies , 不 一 定 牽 涉 到 私 人 與 社 會 的 成 本 或 收 益 有 所 分 離 。
哪 一 種 界 外 效 應 有 社 會 與 私 人 的 分 離 , 哪 一 種 沒 有 , 是 令 人 頭 痛 的 分 析 。 據 云 : 技 術 上 的 界 外 效 應 ( technological externalities ) 有 分 離 , 金 錢 上 的 界 外 效 應 ( pecuniary externalities ) 沒 有 。 但 什 麼 算 是 「 技 術 上 」 , 什 麼 算 是 「 金 錢 上 」 , 又 吵 個 不 休 。 到 後 來 , 單 是 技 術 上 的 界 外 效 應 就 有 幾 十 種 !
是 在 這 個 模 糊 不 清 的 日 子 中 高 斯 攔 途 殺 出 , 提 出 了 後 來 有 口 皆 碑 的 高 斯 定 律 。
( 《 經 濟 解 釋 》 之 六 十 九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