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 濟 解 釋 : 忽 略 了 局 限 條 件   有 效 率 也 似 浪 費

    所 有 的 「 浪 費 」 現 象 都 是 因 為 漠 視 了 或 忽 略 了 某 些 局 限 條 件 而 產 生 的 。 你 到 餐 室 吃 午 餐 , 桌 上 的 鹽 是 免 費 供 應 的 。 你 用 鹽 當 然 用 到 其 邊 際 用 值 是 零 。 事 實 上 , 你 可 以 靜 靜 地 拿 出 手 帕 , 把 小 瓶 子 內 的 鹽 包 起 來 帶 回 家 。 禁 止 你 這 樣 做 的 監 察 ( 交 易 ) 費 用 太 大 , 餐 室 的 主 人 就 懶 得 管 。



卷 二   第 四 章 交 易 費 用


第 三 節 : 從 魯 賓 遜 到 柏 拉 圖
「 無 效 率 」 ( inefficient ) 又 稱 「 經 濟 浪 費 」 ( economic waste ) , 是 經 濟 學 的 一 個 大 話 題 。 在 我 們 的 社 會 中 , 一 提 到 無 效 率 政 府 就 變 得 大 有 用 場 , 以 各 種 法 例 把 情 況 修 改 。 這 是 六 十 年 代 之 前 的 一 般 看 法 , 今 天 還 這 樣 看 的 大 不 乏 人 。
「 有 效 率 」 是 指 使 用 短 缺 的 資 源 得 到 最 高 的 經 濟 利 益 。 資 源 短 缺 本 身 是 一 種 局 限 , 而 在 局 限 下 爭 取 利 益 極 大 化 , 所 有 無 可 避 免 的 局 限 都 要 算 在 「 有 效 率 」 的 範 疇 內 。 可 以 免 費 避 免 的 局 限 不 是 局 限 , 而 如 果 什 麼 局 限 也 沒 有 , 極 大 化 的 利 益 就 是 無 限 的 了 。 這 樣 的 世 界 不 需 要 談 什 麼 選 擇 , 而 人 的 行 為 是 沒 有 什 麼 需 要 解 釋 的 。
有 效 率 ( economically efficient ) 永 遠 是 指 在 無 可 避 免 的 局 限 下 爭 取 到 最 高 的 利 益 。 反 過 來 , 無 效 率 是 指 在 局 限 下 應 該 可 以 爭 取 到 的 最 高 利 益 , 不 知 怎 的 爭 取 不 到 。 這 是 個 很 奇 怪 的 情 況 。
經 濟 學 假 設 每 個 人 , 無 論 何 時 何 地 , 都 爭 取 局 限 下 個 人 利 益 極 大 化 。 那 麼 怎 會 有 無 效 率 這 回 事 呢 ? 說 局 限 可 以 容 易 地 更 改 而 使 利 益 增 加 , 那 麼 爭 取 極 大 化 當 然 要 把 局 限 更 改 了 。 有 關 的 局 限 , 是 改 無 可 改 、 避 之 不 了 的 局 限 。 說 一 個 人 因 為 訊 息 不 靈 , 不 知 道 局 限 可 以 更 改 , 以 致 無 效 率 , 說 得 通 嗎 ? 說 不 通 的 , 因 為 訊 息 不 靈 也 是 一 種 局 限 。 當 然 , 這 個 人 可 能 突 然 聰 明 起 來 , 或 多 了 一 點 知 識 , 使 局 限 轉 變 了 而 增 加 利 益 。 但 不 同 的 局 限 有 不 同 的 利 益 , 二 者 皆 有 效 率 , 不 是 可 以 增 加 利 益 但 不 增 加 的 怪 情 況 。 後 者 是 與 「 局 限 下 爭 取 極 大 化 」 這 個 公 理 有 矛 盾 的 。 當 然 , 政 府 大 權 在 手 , 可 以 修 改 對 社 會 有 害 無 益 的 管 制 或 法 例 等 局 限 , 而 使 社 會 整 體 得 益 。 但 為 什 麼 政 府 不 那 樣 做 ? 這 顯 然 又 是 因 為 有 其 他 局 限 的 約 束 了 。
嚴 格 來 說 , 「 無 效 率 」 的 發 生 在 邏 輯 上 是 不 可 能 的 。 但 無 效 率 的 情 況 在 經 濟 學 上 說 得 很 普 及 , 政 府 的 任 命 是 那 樣 有 支 持 , 我 們 要 怎 樣 解 釋 呢 ? 一 個 權 力 慾 強 的 政 府 , 多 管 多 得 , 其 「 改 進 社 會 」 的 意 圖 是 不 難 理 解 的 。 但 我 們 怎 會 有 那 麼 多 的 無 效 率 情 況 ? 經 濟 學 者 為 什 麼 可 以 見 到 那 麼 多 的 無 效 率 事 項 ?
我 的 答 案 是 兩 方 面 的 。 一 方 面 , 當 我 們 要 解 釋 一 個 現 象 時 , 需 要 指 明 的 局 限 條 件 不 一 定 要 達 到 有 效 率 之 境 。 局 限 條 件 多 而 複 雜 , 要 解 釋 現 象 我 們 只 要 把 有 關 的 簡 化 了 來 推 理 。 有 了 足 夠 可 以 驗 證 假 說 的 局 限 , 就 無 需 自 取 麻 煩 , 把 無 關 的 局 限 搬 進 假 說 之 內 。 這 樣 , 一 個 可 以 解 釋 某 現 象 的 假 說 , 因 為 漠 視 了 其 他 局 限 , 分 析 的 結 果 可 以 是 「 無 效 率 」 的 。
另 一 方 面 , 經 濟 學 者 可 以 容 易 地 忘 記 了 或 忽 略 了 某 些 局 限 , 以 致 在 分 析 上 有 無 效 率 的 結 果 。 最 通 常 被 忽 略 了 的 局 限 , 是 交 易 費 用 。 交 易 費 用 不 是 零 , 而 分 析 者 若 無 意 識 地 看 作 是 零 , 無 效 率 的 情 況 就 會 發 生 ; 交 易 費 用 奇 高 , 分 析 者 以 為 是 微 不 足 道 , 無 效 率 也 會 發 生 。 交 易 費 用 是 有 多 方 面 的 , 分 析 者 因 為 所 知 不 足 而 忽 略 了 某 方 面 的 交 易 費 用 , 又 會 有 無 效 率 。



且 讓 我 們 從 魯 賓 遜 的 一 人 世 界 說 起 吧 。 經 濟 學 課 本 說 一 人 世 界 可 能 有 無 效 率 的 情 況 。 怎 麼 可 能 呢 ? 無 效 率 在 一 人 世 界 是 不 可 能 想 像 到 的 事 。 魯 賓 遜 不 懂 農 植 , 大 好 的 農 地 種 不 出 產 品 來 , 是 知 識 的 局 限 所 致 , 何 無 效 率 之 有 ? 魯 賓 遜 走 路 不 小 心 , 跌 斷 了 腿 , 不 能 工 作 , 坐 以 待 斃 , 但 那 是 「 不 小 心 」 的 局 限 , 何 無 效 率 之 有 ? 無 知 、 愚 蠢 、 迷 信 、 飛 來 橫 禍 等 , 都 是 局 限 。 在 局 限 下 爭 取 個 人 利 益 極 大 化 的 假 設 下 , 我 們 怎 樣 想 也 想 不 出 一 人 世 界 會 有 無 效 率 這 回 事 。 若 想 得 出 來 , 要 不 是 指 出 的 局 限 不 夠 , 就 是 邏 輯 有 矛 盾 。
離 開 了 魯 賓 遜 的 一 人 世 界 , 走 進 多 人 的 社 會 , 我 們 遇 到 了 柏 拉 圖 ( V. Pareto, 1848-1923 ) 。 柏 拉 圖 是 一 位 很 了 不 起 的 意 大 利 經 濟 學 者 。 在 高 手 雲 集 的 新 古 典 經 濟 學 派 中 , 最 客 觀 而 又 最 熱 衷 於 解 釋 世 事 的 就 是 這 個 人 。 有 趣 的 是 , 他 提 出 來 的 後 來 被 稱 為 「 柏 拉 圖 情 況 」 ( Pareto condition ) 的 建 議 , 成 為 福 利 經 濟 學 ( welfare economics ) 的 中 流 砥 柱 , 使 熱 衷 於 改 進 社 會 的 經 濟 學 者 忙 得 不 可 開 交 。
一 人 世 界 的 無 效 率 , 是 指 在 局 限 下 可 以 多 得 但 不 多 得 , 雖 然 前 後 矛 盾 , 但 簡 單 易 懂 。 進 入 了 多 人 的 社 會 , 「 無 效 率 」 是 怎 樣 界 定 的 呢 ? 這 問 題 不 容 易 解 答 , 可 以 非 常 複 雜 。 柏 拉 圖 之 後 , 奈 拿 ( A. Lerner, 1905-1982 ) 就 用 上 七 個 邊 際 價 值 相 等 來 界 定 「 有 效 率 」 , 而 「 無 效 率 」 是 指 某 些 邊 際 價 值 不 相 等 了 。
柏 拉 圖 以 神 來 之 思 , 描 述 社 會 的 一 個 有 效 率 的 情 況 , 後 人 稱 之 為 「 柏 拉 圖 至 善 點 」 ( Pareto optimality ) 。 他 說 : 在 社 會 中 , 資 源 的 使 用 可 以 達 到 一 個 情 況 , 在 這 情 況 下 , 若 任 何 資 源 的 使 用 改 變 使 一 個 人 得 益 , 就 必 定 有 其 他 人 受 損 。 這 是 有 效 率 的 情 況 。 倒 轉 過 來 , 要 是 資 源 使 用 的 改 變 可 使 社 會 起 碼 有 一 個 人 得 益 而 沒 有 其 他 人 受 損 ─ ─ 這 也 是 說 , 在 原 則 上 , 資 源 使 用 的 改 變 可 使 社 會 所 有 的 人 得 益 ─ ─ 柏 拉 圖 情 況 就 達 不 到 , 是 無 效 率 。
多 人 社 會 比 一 人 世 界 複 雜 得 多 , 柏 拉 圖 的 神 來 之 , 簡 單 地 代 替 了 可 以 搞 得 很 複 雜 的 多 個 邊 際 價 值 相 等 來 界 定 有 效 率 的 情 況 。 沒 有 數 學 的 分 析 , 但 很 好 用 。 柏 拉 圖 情 況 也 給 經 濟 學 帶 來 一 個 資 源 ( 或 生 產 要 素 ) 使 用 ( resource allocation ) 與 財 富 ( 或 收 入 ) 分 配 ( income distribution ) 的 清 楚 劃 分 。 那 就 是 達 到 了 柏 拉 圖 情 況 後 , 財 富 或 收 入 的 轉 移 若 使 社 會 有 一 人 得 益 , 則 必 有 其 他 人 受 損 。 但 這 樣 的 收 入 轉 移 給 人 帶 來 的 益 損 , 是 與 經 濟 效 率 無 關 的 。
問 題 又 來 了 。 既 然 「 無 效 率 」 的 情 況 在 一 人 世 界 不 可 能 想 像 , 為 什 麼 在 多 人 的 社 會 中
─ ─ 達 不 到 柏 拉 圖 情 況 ─ ─ 是 那 樣 容 易 發 生 呢 ? 我 的 答 案 是 : 要 是 所 有 真 實 世 界 的 局 限 條 件 都 考 慮 到 , 達 不 到 柏 拉 圖 情 況 ( 無 效 率 ) 也 是 不 能 想 像 的 。 在 多 人 的 社 會 中 , 「 無 效 率 」 的 發 生 是 因 為 我 們 漠 視 了 或 忽 略 了 某 些 局 限 條 件 , 而 最 通 常 的 遺 漏 是 交 易 費 用 。 柏 拉 圖 的 社 會 比 魯 賓 遜 的 世 界 複 雜 得 多 , 疏 忽 遠 為 容 易 。 另 一 方 面 , 經 濟 學 者 往 往 以 為 自 己 有 上 帝 之 能 , 喜 歡 改 進 世 界 。 要 是 柏 拉 圖 情 況 永 遠 達 到 , 這 些 學 者 就 會 覺 得 自 己 是 小 人 物 了 。



我 喜 歡 舉 自 助 餐 的 例 子 , 因 為 這 例 子 淺 而 易 見 。 吃 自 助 餐 , 一 個 顧 客 只 要 付 一 個 固 定 的 餐 價 , 就 可 以 大 吃 特 吃 , 亂 吃 一 通 , 吃 到 最 後 一 口 食 品 的 邊 際 用 值 是 零 。 然 而 , 這 最 後 一 口 食 品 的 邊 際 生 產 成 本 是 高 於 零 的 。 邊 際 成 本 高 於 邊 際 用 值 , 是 說 在 邊 際 上 社 會 的 代 價 高 於 社 會 的 利 益 。 這 是 浪 費 , 無 效 率 也 。 這 是 明 顯 地 違 反 了 柏 拉 圖 情 況 的 。
但 如 果 我 們 問 另 一 個 有 關 的 問 題 : 為 什 麼 餐 室 會 以 固 定 收 費 的 自 助 餐 安 排 來 做 生 意 呢 ? 為 什 麼 該 餐 室 不 按 量 、 按 不 同 的 食 品 收 費 ? 答 案 是 , 按 量 、 按 食 品 收 費 會 有 較 大 的 量 度 費 用 , 較 大 的 算 價 、 開 單 費 用 , 較 大 的 服 務 費 用 等 。 這 些 都 是 交 易 費 用 , 而 自 助 餐 是 可 以 把 這 些 交 易 費 用 減 少 的 。 如 果 減 少 交 易 費 用 的 節 省 是 大 於 邊 際 成 本 高 於 邊 際 用 值 的 總 浪 費 , 不 採 用 自 助 餐 的 安 排 才 違 反 柏 拉 圖 情 況 。
上 述 有 兩 個 現 象 需 要 解 釋 。 其 一 是 自 助 餐 的 顧 客 吃 得 特 別 多 。 可 取 的 解 釋 是 因 為 價 格 是 一 項 局 限 , 自 助 餐 的 固 定 價 格 , 不 以 量 算 , 在 邊 際 上 吃 多 吃 少 顧 客 沒 有 價 格 的 約 束 , 所 以 就 大 吃 特 吃 了 。 單 解 釋 這 個 大 吃 現 象 , 我 們 不 需 要 帶 進 以 量 算 價 的 較 大 交 易 費 用 。 這 樣 , 自 助 餐 的 狂 食 在 表 面 上 是 有 浪 費 的 。 然 而 , 這 所 謂 浪 費 只 是 因 為 我 們 漠 視 了 那 非 自 助 餐 的 較 大 的 交 易 費 用 。 結 論 是 : 足 以 解 釋 一 個 現 象 的 局 限 條 件 的 指 定 , 不 一 定 足 以 達 到 柏 拉 圖 情 況 ; 這 情 況 的 違 反 , 不 是 真 的 違 反 了 , 而 是 我 們 刻 意 地 漠 視 了 一 些 局 限 而 做 出 那 「 違 反 」 的 效 果 。 與 解 釋 一 個 現 象 無 關 的 其 他 局 限 條 件 , 若 都 帶 進 分 析 , 怎 會 不 一 塌 糊 塗 呢 ?
第 二 個 現 象 , 是 自 助 餐 的 安 排 。 要 解 釋 為 什 麼 有 自 助 餐 的 安 排 , 我 們 就 要 把 按 量 算 價 的 較 大 交 易 費 用 帶 進 。 這 樣 , 柏 拉 圖 情 況 是 達 到 了 的 。
所 有 的 「 浪 費 」 現 象 都 是 因 為 漠 視 了 或 忽 略 了 某 些 局 限 條 件 而 產 生 的 。 你 到 餐 室 吃 午 餐 , 桌 上 的 鹽 是 免 費 供 應 的 。 你 用 鹽 當 然 用 到 其 邊 際 用 值 是 零 。 事 實 上 , 你 可 以 靜 靜 地 拿 出 手 帕 , 把 小 瓶 子 內 的 鹽 包 起 來 帶 回 家 。 禁 止 你 這 樣 做 的 監 察 ( 交 易 ) 費 用 太 大 , 餐 室 的 主 人 就 懶 得 管 。
轉 談 價 格 管 制 吧 。 價 格 被 管 制 在 市 價 之 下 , 顧 客 要 排 隊 輪 購 , 先 到 先 得 。 排 隊 的 時 間 有 所 值 , 但 卻 不 事 生 產 , 浪 費 了 時 間 。 單 從 排 隊 的 現 象 看 , 「 浪 費 」 是 對 的 。 但 為 什 麼 會 有 價 格 管 制 呢 ? 這 是 與 「 為 什 麼 有 自 助 餐 ? 」 同 類 的 問 題 , 而 答 案 也 類 似 : 有 政 治 ( 交 易 ) 費 用 。 然 而 , 解 釋 價 管 就 不 是 那 麼 容 易 了 。 不 是 性 質 有 什 麼 不 同 , 而 是 政 治 、 立 法 等 的 交 易 費 用 非 常 複 雜 , 不 參 與 政 治 活 動 的 書 呆 子 是 不 容 易 理 解 的 。 立 法 的 程 序 , 投 票 的 彼 此 、 彼 此 , 特 權 利 益 的 維 護 , 貪 污 的 安 排 , 等 等 , 廣 義 來 說 , 都 有 交 易 費 用 , 而 這 些 比 非 自 助 餐 的 複 雜 得 多 了 。
經 濟 學 者 是 因 為 不 知 世 事 而 大 叫 浪 費 、 浪 費 的 。
( 《 經 濟 解 釋 》 之 四 十 六 )